重磅合作 | 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10万吨/年废盐资源化项目签约落地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中提出的“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的精神。8月6日,南京格洛特环境公司、安徽安特治废弃物资源化研究中心等合作伙伴同安徽省定远县签订了《定远工业废物资源化处理项目投资协议书》,在定远盐化工业园区建设10万吨/年废盐资源化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85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拟投资2.5亿元人民币,用地约80亩,计划于2023年底投产运行。该项目将采用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染物元素级去除的废盐类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是该技术在盐城市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6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成功实施后,第二个采用该技术的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
格洛特环境自主研发的“污染物元素级去除的废盐类固废资源化工艺耦合技术及装备”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成套装备自主制造。已建成的废盐资源化利用装置已处理各种废盐约3.8万吨、生产各类再生工业盐3.5万吨,已为包括4家世界500强企业、10家中国500强企业在内的60多家医药、农药、染料等精细化工企业提供废盐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服务。
新项目生产的再生工业盐产品质量符合《工业盐》标准中规定的产品质量指标,产品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可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III类水体和饮用水源地指标限值。产品主要应用于离子膜烧碱、印染、出口型融雪剂、石油钻探、水处理剂等,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利用固体废物生产资源化产品所规定的“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的根本要求。公司的废盐类固废资源利用产品标准体系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认可,南京格洛特环境、盐城国投环境和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此为核心共同发起《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再生工业盐 硫酸钠》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